1984年1次抓捕造成5名警察伤亡,台湾黑帮混血歹徒美国博仔

HIGHT2025 史海奇谭 2,041 次浏览 , , , , , 没有评论

在台湾百年黑道生涯中,这个小子不是最嚣张最威风的,一定是最另类的。这个长着白人面孔的混血儿,一度把台湾黑道搅的一团混乱,自己也成为十大枪案主犯之一。这就是美国博仔的故事。

今天的主角,就是大名鼎鼎的林博文,台湾人。这是一个中美混血儿,父亲是美国白人,母亲是台湾女孩。关于林博文的诞生,就有一个老套但悲哀的故事。

败退台湾以后,国民党为了自保,只能和美国全力拉上关系。

随着金大胖突袭南韩,朝鲜战争的爆发。美国感到自己在东亚已经处于劣势,尽全力扶持台湾,双方签订了《中美共同防御条约》。

随着美军介入越南战争,台湾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,成为美国人的一个中转基地。

1966年,美国帮助台湾扩建了清泉岗机场。这是远东最大的空军基地,可起降B-52战略轰炸机。

60年代,台湾经济刚刚开始起飞,老百姓还是比较穷的。

相反,清泉岗空军基地,却是一个聚宝盆。这里有很多来度假的军人。

美国大兵有比较高的津贴,还特别爱花钱,简直就是人傻钱多。

于是,围绕着这些美国大兵,不单单台湾,也包括日本、韩国、越南、泰国甚至关岛等等,到处都形成了一条消费服务链。

台湾后来认为,冷战时期有几十万美军士兵,曾经路过这里来度假。

美国大兵有着几大特点:其一是好酒、好色。

很多大兵来自美国社会底层,文化程度不高,平时的业余活动也就是酒色。

时至今日,一到美国军人休假日,几乎所有的士兵都去各种酒吧喝酒(军官则不同),追逐女孩。美军在别国出去玩,很多都是从基地乘坐大巴出发。这个时候,每个大巴除了司机以外,还要留1个专门的押运。这个押运不是运货,而是在返回的时候清点人员,防止有人醉倒在别国大街上。同时,他们也会尽量防止大兵们醉酒闹事,和当地人冲突。

酒和色,往往是分不开的。

喝了酒,就容易起色心。

搞笑的是,美军高层对此也心知肚明。

美军航母上的水兵,在离舰之前会在专门的舱室等待。这个舱室里,就放着无数大盒子。

大家猜猜看,你们装的是什么?

没错,就是避孕套。

美军的军纪严格,但士兵一旦离开军营,军法就不生效了。士兵们喝酒、搞女人都是他的自由,军队是不会干涉的。

美国大兵另外一个特点,就是拔弟弟无情。

很多士兵,其实早已有固定的女友甚至妻子。

他们在度假时候寻欢作乐,都是逢场作戏。

即便没有女友的大兵,往往也不可能专情于一人,通常是到处播种,四处留情。

男欢女爱之后的后遗症,就是留下了很多没有爸爸的混血儿。据统计,当时美国留在越南的混血儿大约有五万多名。

扯了这么远,我们要说林博文了。

林博文的外婆是个寡妇,以靠开小饭馆艰难度日。

后来,她在清泉岗空军基地附近,开了一个小小的酒吧,主要招待美国大兵,这样收入会高一些。

小小的酒吧,请不起工人,只能全家男女老幼一起上。

当时年仅17岁的林博文母亲,就客串端盘子。

客观来说,林博文的母亲长相平平,偏胖,戴一副眼镜,年龄又小。

在台湾人看来,这样的女孩似乎没有太多吸引力。

不过,东西方的审美观不同。

也许在美国士兵眼中,这个女孩很有东方的美丽,于是很多人想方设法和她搭讪。

一次,有个醉酒的大个子黑人士兵,突然将林博文母亲拉住,一把搂在怀里。

林博文母亲拼命挣扎,呼救。

林博文的外婆见状,急忙来阻止。

大个子黑人喝醉了,不管你怎么说,怎么拉,就是不放手。

闹得天翻地覆的时候,突然救星来了。

坐在角落里面的一个白人士兵,突然站起来,用力去拉开黑人的手。

被拉开后,黑人士兵大怒:混蛋,关你什么事!随后一拳打过去。

由此,两人厮打起来。

白人终究打不过黑人,最终白人士兵被打倒在地上,黑人也被赶来的宪兵抓走了。

心存感激的林博文一家,将白人小伙送到当地医院,好在只有一些皮肉小伤,不碍事。

这个小伙告诉林博文的母亲:我是德州人,父亲是农民,家里有个小农场。我本来已经考取了大学,因为家庭经济不宽裕,决定先从军几年以赚取学费和优惠政策。现在,我就在基地做飞机维修军士。

白人小伙相当英俊,几乎像电影明显。

他金发碧眼,鼻梁高挺,又高又壮,谈吐不俗。

英雄救美又受了伤,林博文母亲自然对他非常感激。

没有多久,他们成为了男女朋友。

两个是年轻人,干柴烈火,没几个月就偷偷发生了关系。

1年时间飞速过去,白人小伙要退伍了。

他向林博文的母亲许诺,回到美国安定下来后,一定会来台湾同她结婚。

然后,大家都知道会怎么样。

猜对,这个白人小伙一去不归,留下了失贞的台湾少女。

这还不是最悲哀的事情!

在白人小伙离开不到1个月,林博文的母亲发现自己恶心、想要呕吐,腹部逐步隆起。

等到她到医院检查的时候,医生告诉她:你已经怀孕4个月了。

怎么办?

告诉自己的妈妈?那还不把她活活气死?

林博文的外婆中年丧夫,一个人含辛茹苦的工作,就是为了这几个孩子能有出息。

自己去打掉?这倒是可以,一了百了。

可惜,恋爱中的女人,智力都是0的。

林博文的母亲还只有18岁,傻乎乎的,很痴情。

她根本没有想到,男友竟然会一去不回。

她天真的认为,男友只是在美国始终没有安定下来,暂时没有来接她。

她不愿意狠心打掉男友的孩子,一心一意想要等他回来结婚,然后名正言顺的生下孩子。

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。

到了5个月,肚子已经很明显,无论如何隐瞒不了啦。

林博文的外婆发现女儿怀孕以后,差点没有气的吐血。

平静下来后,外婆坚决要求打掉孩子:傻丫头,都半年了,他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。他抛弃你了,知道吗?这个孩子千万不能留。再说,就算生下来,如果他爸爸是台湾人,我们也有办法遮掩过去。可这孩子是个混血儿,根本没法遮掩,不但你的一生要毁了,孩子未来恐怕也不好过。你要想清楚。

无论外婆怎么说,林博文的母亲就是不愿意打掉孩子,并威胁要自杀。

这样母女僵持了1个多月,最终林博文的母亲想通了,决定去做手术。

到了医院以后,发现孩子实际上已经有7个月,太大了,根本无法打掉。医生说,这只能做引产手术,然后中止妊娠(也就是打一针把胎儿杀死)。

听到要把孩子生下后杀死,林博文的母亲无论如何不能接受,又以死相逼。

哪里有斗过孩子的父母?

外婆束手无策,只能听之任之了。

于是,最终孩子就被生了下来,外婆让他用了自己的姓,叫做林博文。

林博文的母亲生下孩子后没有几年,就考上了政府职员,要去台北市工作。

在当年保守的台湾社会,未婚妈妈和今天的艾滋病毒携带者差不多,很难在正经行当立足。

无奈之下,林博文母亲只能把孩子留给林博文的外婆照顾,自己隔三差五的回来看看他。

又过了几年,林博文的妈妈结婚了,男方是个40多岁的军官(林博文母亲不过20出头)。

军官表示可以接受私生子林博文,可以给钱给物养着他,但绝对不愿意同他一起生活(这也可以理解,当时社会舆论就这样)。

于是,林博文就一直和外婆生活在一起,等同于没有父母了。

有意思的是,混血儿林博文从小就很帅。

他有着父亲遗传给他的蓝眼睛和淡黄色头发,高高的鼻梁,修长的身材。

不过,他的脸并非白人的脸型,而更像是中国人。

总之,这种中美混合的长相,在所有台湾女孩眼中,都是很英俊的。

自然,他也比普通孩子要高大,身强体壮。

唯一的缺点是,林博文从小就脾气暴躁,这就不知道是遗传爸爸还是妈妈了。

外婆对林博文很钟爱,用尽全力的照顾他,培养他。

外婆爱称他为“博仔”,希望他能够好好读书,出人头地。

只是,林博文的童儿和少年,都是相当凄惨的。

上面已经说了,60年代的台湾还相当封闭,婚前性行为都是不能被接受的。

无论是台湾本省人还是外省人,年长的人都是旧思想,非常的保守。

林博文是个私生子,就这一条肯定不得安宁了,更别说他还是个混血儿,一个被美国佬抛弃的孩子。

林博文在染黑头发

此时的外婆已经关闭了酒吧,回到台中乡下开了一个小小的面店。

乡下地方,民风更为保守,还是孩子的林博文不管走到哪里,都有人指指点点。

当时四处风传,林博文的母亲是个妓女,为了钱和美国佬睡觉。后来她不慎怀孕,生下了孽种。

于是,“杂种”就成为林博文的外号。

在小学时,英俊高大的林博文,就是众多男孩欺负的对象,经常被多人围着讥笑甚至殴打。

老师对林博文比较鄙视,认为他妈妈行为不检点,有损中国人的形象。

一个老师还曾当众说,林博文这种人是“国家的耻辱”。

既然是杂种了,林博文自然没有朋友,只能忍气吞声。

他很少出门,平时除了上学,基本都在外婆的店里面洗碗和打杂。

他一度将头发染成黑色,才愿意出门上学。

这有什么用呢?他还是被骂“杂种能染黑头发,能染蓝眼睛吗”?

这样到了中学,林博文的英俊,吸引了很多女孩子。

其中一个女孩,一度成为林博文的女朋友。这个富家女的父亲,知道女儿竟然和一个杂种相好,气的差点吐血,将女儿痛骂了一顿。

女孩只得和林博文分手,还转了校,这对林博文打击很大。

这一来,林博文又引起了很多男同学的嫉妒。他们中的一些是不良少年。

这些少年经常骚扰林博文,甚至打人。

一次被打的耳朵出血后,林博文去找警察。

谁知道,他还没开口,反而被警察打了一记耳光“你这个小杂种,整天就知道打架”!

到了中学,林博文已经不是孩子了。

在畸形的环境下,林博文很小就懂事,思维也比同龄人成熟。

悲惨和屈辱的经历,林博文开始仇恨同学、仇恨邻居、仇恨社会、甚至仇恨自己的父母。

除了外婆以外,没有人对他好过,没有人把他当人看待。

连母亲,也几个月才看他一次。

小学时候的林博文,非常想念母亲,竟然一个人从台中老家坐车到台北母亲的工作单位。

害怕丢脸的母亲,发现儿子来了以后大惊失色。她慌慌张张的将林博文拉到一个小巷子里,骂了一顿,让他赶快回去,再也不要来了。

诚然,也许林博文的妈妈有难言之隐,此举却让孩子彻底伤透了心。

由此,性格暴躁的林博文逐步出现了反社会的人格分裂,开始报复社会的行为。

一次放学,林博文又被4个不良少年拦住,讥笑辱骂。

之前,他曾经多次被他们打过。

这次的林博文终于忍无可忍,挥拳反击,双方打成一团。

1个人哪里能够打过4个人,林博文被拳打足踢,打伤在地,最后进了医院,住了整整半个月。

出院以后,林博文决心报复。

他从邻居的水果摊上,偷走了一把西瓜刀,找到了这4个不良少年。

这4人见林博文持刀而来,知道情况不对,吓得立即四散逃走。

林博文追了上去,将其中一人砍倒,连砍了几刀。

警察赶来,将林博文抓走,这是林博文第一次砍人。

好在被害者只是皮肉伤,加上林博文年龄太小,最终关押了十多天,由外婆支付赔款以后就领回去了。

从此刻开始,林博文就开始了自己的黑道的生涯。

为了不被欺负,加上报复社会的心理,林博文迅速成为街上的一霸,四处打架惹事。

相比其他小混混,林博文有一种让人胆寒的暴戾和亡命。

经常一语不合,林博文就立即挥刀砍杀,根本不计后果。

为此,林博文先后几次被捕,中学也将他开除。

外婆见他这样,经常含泪教育他要好好做人。

不管外婆怎么说,林博文只回答同一番话:我还算是人吗?在所有人眼中,我不过是个杂种!禽兽!外婆,你不要管我,让我死了就行了!

说出这番话的林博文,只有16岁。

打架出了名,加入帮派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。

林博文是台中人,很快加入了当地黑帮十五神虎帮。

十五神虎帮是个新帮派,成立于60年代,开始主要在台中市活动,五权路、西屯路、英才路都是他们活动的核心区域。

这个帮派的特点是成员年轻,大哥平均都只有20多岁。

这伙年轻人凶悍之极,毫无顾忌。

七八十年代,十五神虎帮高速发展,成为雄霸台中的强大帮派。十五神虎帮知名成员就有:’汉童’、国印、碧鸡仔、大象、’斌大’谢崇斌、’八指明’林树旺、’猪哥吉仔’张忠信、李胜煌、’赤龙’王鸿基、’大空辉仔’王振辉、’石头’石中信等人个个都是狠角色。

代价是,这些年轻的黑帮分子,基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。

打打杀杀,终究有玩完的一天!

林博文加入帮派以后,外号叫做美国博仔。

这个新帮派,和台湾老帮派不同,一切以利益为主。

所谓的讲义气、尊师重道等江湖规矩,在这些年轻人眼中都是不存在的。

这些人一切都是为钱,以搞赌场、替特种行业围事、放高利贷、暴力讨债为生。

一旦涉及利益纠纷,他们不但毫不留情的和其他帮派火拼,甚至自己人也会杀来杀去。

比如绰号’ 猪哥吉仔’的张忠信因杀人罪判刑脱逃,躲在同一帮派大哥王鸿基的家里。

因在王鸿基曾经在张忠信的赌场欠下赌债,两人这次谈判未果,竟然帮内火拼。王鸿基被张忠信一枪毙命,后张忠信在警方围捕下举枪自杀。

这种六亲不认,恰恰符合林博文报复社会的性格。

在这种讲究利益的帮派中,林博文也迅速改变,一切都为了钱。

林博文仇恨社会,不在乎自己的性命,敢打敢杀,谁都不怕。

于是,他很快就出头,成为有名的后起之秀,有一批忠心耿耿的小弟跟着他。

只是没想到,在黑帮中,林博文仍然是另类,难有出头之日。

即便是新黑帮,也是要讲一些传统的。

很多黑帮老大认为,林博文是个混血杂种,他们羞于和这种人来往。

在帮派中,林博文也是被大家排斥的对象,相当孤立。

帮主对林博文很不屑,经常对他喝骂,让他不得惹是生非。

林博文当时才十八九岁,胆大妄为,肆无忌惮。

他对帮主的话,只是阳奉阴违。平时,他带着自己一批小弟绑架勒索,目的只有一个“钱”!

林博文去绑架之时一律持枪,受害人根本不敢抵抗。

去取赎金时,都是林博文亲自带着2枚美制手雷取钱。

一旦发现异常,林博文就会引爆手雷自杀,同伙听到爆炸声就会迅速杀掉人质。

由于林博文穷凶极恶,根本不怕死,人质家属只得老老实实给钱,根本不敢报警。

由此,林博文钱越来越多,胆子越来越大,甚至敢于绑架同属黑道的其他大哥。

对此,江湖上很多人群情激奋,认为林博文黑吃黑,坏了江湖规矩。

帮派内部,也有很多人对林博文不满。

除了不守江湖规矩以外,林博文连警察也不怕。

本来江湖规矩,条子耍黑社会,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即便再凶狠的黑帮分子,见了警察也是只能跑的。

但林博文不同。

他曾放话:那个条子来对付我,我就去要他的命!

11月2日,林博文一伙在台中县乌日乡喝酒,被1个路过警察盯上。

见有警察跟踪,林博文二话不说,直接掏出手枪,指着警察的头:告诉你,我是美国博仔。就凭你一个小警察,还想抓我?

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铐,将他铐起来,扔到路边的臭水沟里。

由此,林博文他们又因持枪被依公共危险罪通缉。

黑白两道都得罪了,这可不是小事。

本来就被孤立的林博文,逐步处于众矢之的。

1982年4月23日,林博文一伙人手持45手枪,再次绑架。

光天化日之下,他们在台中市千越百货公司门前,绑架了富商郑国兴,勒索巨额赎金。

案发后,警方通过线报得知是十五神虎帮所为,直接找到帮主。

帮主知道这是林博文干的,极为愤怒。

林博文不听从号令,几次三番搞事,导致帮派被警方重点盯上。

帮主决定不保林博文,告诉警方:这是林博文干的,他已经不是我们帮派的人了。你们抓他就是了。

由此,警方开始对林博文的通缉。

1984年初,林博文和帮派彻底决裂,他在台中市成立了后龙十五神虎帮。

林博文得知被其他帮派和自己帮派出卖,恼羞成怒,开始放弃绑架,改为打劫帮派赌场。

林博文的作案模式是,突然带着几个小弟冲入赌场,用手枪和手榴弹威胁,要求给至少50万台币(80年代就是一笔巨款了)。

面对凶神恶煞的林博文,赌场小弟早就魂飞魄散,四散躲避。

如果赌场老板试图还价,林博文立即对天花板开枪威吓,甚至拉开手榴弹的保险,威胁炸毁赌场。

到了这种地步,谁不怕死?

赌场老板只能老实的给钱,送瘟神。

林博文先后在台湾中部抢了十几家赌场,从没失手。

要知道,任你是再厉害的歹徒,谁敢去抢这么多帮派的赌场?竹联帮、四海帮、松联帮、北联帮,飞鹰帮,哪一个是好惹的?

此举犯了众怒了,林博文也成为黑道的首要公敌。

一次,林博文抢劫了老大标哥的赌场。标哥是台中最有实力的黑帮老大,手下兵强马壮。

被林博文砸了场子以后,标哥拿出一笔巨款,让部下外号憨虎的王宝童(23岁),带着一群人24小时追杀林博文。

标哥给了他们不少枪械,要求不管林博文逃到哪里也要杀了他,见尸付钱。

憨虎也非善类,因心狠手辣颇有名气,23岁就成为一流黑道人物。

谁知道,林博文哪里是好惹的,他决定先下手为强。

1月12日,林博文带着4名小弟,携带左轮手枪、霰弹枪,在台中市北屯路与文心路口堵住了憨虎的坐车。

憨虎发现傍边的车里,竟然坐着林博文,急忙和小弟掏枪。

谁知道枪还没拿出来,林博文他们就对准憨虎坐车连开二十多枪。

憨虎中弹后负重伤,抢救后脱险,但留下终身残疾。

台中传了几代黑帮老大标哥,竟然被无根基的小辈林博文吓住。

拼又拼不过,躲又躲不了,看来死路一条了。

这种情况下,标哥只能违背江湖规矩,向警方通风报信,借助官府力量对付敌人。

憨虎被打残后,林博文成为黑白两道的敌人,似乎应该躲避一段时间。

但林博文根本不在乎。

他肆无忌惮的作案,就是报复社会加寻死,要钱只是为了及时行乐而已。

他丝毫不低调,甚至在公开场合闹事。

7月12日晚间,林博文与手下绰号石头仔的石中信(22岁)、戴胜裕等人,到丰原市芳玉酒家饮酒作乐,酒家要打烊时,林博文觉得酒兴未足,竟持枪对酒家老板示威,并射击四枪后逃逸。

由此,林博文的名气越来越大。听到美国博仔,即便最凶悍的黑道分子,也会头疼。

前台中刑警隊長陳坤湖回忆:当年,林博文真的很厉害。他根本不需要绑票了,也不会亲自去抢劫。他缺钱了,只要打电话给富人,要求准备50万,3天后派小弟来取。当时,没有人敢不给。到了3天期限,林博文真的会来开枪扔手雷,要你的命。

不过,林博文这样大闹,摆明了就是闹事寻死。

警方四面追击他,林博文被捕只是时间问题。

11月14日下午,刑事局侦二队队长王郡接获黑社会大哥标哥的线报:林博文与白雪大舞厅红牌刘淑惠(21岁),带着保镖吴永源(34岁)与吴永森(26岁)两兄弟,躲藏在向上路2段20巷1弄30号。

根据黑社会的规矩,向警方通风报信是最大的忌讳。

但标哥此时正被林博文追杀,性命难保,哪里顾得了许多。

接到标哥的密保后,王郡立即在台中市消防队设置临时指挥中心,召集台中县、市刑警队员61人,准备抓捕。

抓捕林博文的重任,最终交给由台中县刑警队长洪旭负责。

洪旭队长是江苏省人,从警快30年,此时55岁,经验非常丰富。

11月15日凌晨4点,洪旭队长带着25名全副武装的刑警,将向上路2段团团包围。

本来警方行动相当隐秘,却很快暴露了。

警方没有预计到的是,这里本来是偏僻平静的老社区,很多家庭养狗。

这么多警察的活动,引起了众多家犬的狂叫。

林博文非常聪明,立即发现被警方包围。

这种情况下,林博文仍然沉着冷静。

他先告诉女友刘淑惠,立即趴在地板上,无论什么情况不要乱动。

本来,被警察包围后,固守建筑物是最保险的,林博文不应该随便突围。

然而,林博文怕枪战会伤及女友刘淑惠,决定冒险突围。

林博文穿上防弹衣,右手拿四五手枪,左手拿左轮手枪,又在口袋中塞入3枚美制手雷。

林博文让吴家兄弟从后门走,自己偷偷打开窗户,趁着夜色从屋后二楼石棉瓦顶跳下。

天太黑,二楼又不算矮,林博文落地就摔伤了一条腿。

受伤后,林博文强忍巨疼,一瘸一拐向前跑去。

此时,周边房屋已经被团团包围,警察也不是吃干饭的。

林博文刚刚跳下,就被2名警员发现(李德川和张富)。

李德川警官快速跑了几步,一把从背后搂住林博文的脖子,试图生擒他。

谁知道,林博文反应很快。

被搂住脖子后,林博文迅速将四五手枪,伸入自己的腋下,向后开枪。

呯!

也算李德川命大,子弹擦着他的防弹衣侧面,从腹部侧面飞过。

即便如此,李德川也被11.43毫米子弹的强大威力,震得仰天跌倒,肋骨剧痛,动弹不得。

见林博文开枪,另一名警官张富立即开枪反击。

呯!呯!张富连开两枪,都没有击中。

林博文毫不犹豫,对准张富用四五手枪,连开3枪。

呯呯呯,张富急忙隐蔽在电线杆子后面。

这边,巷子另一头的警官庄训共,立即拦住林博文的去路,持枪准备射击。

谁知道,林博文出枪极快,转身用左手的尊轮手枪,抢先连开2枪。

呯!呯!警官庄训共右手被子弹射穿,拇指被打飞。

哎呀一声,他的手枪落地。

林博文顾不上对庄训共补枪,继续瘸着腿向前飞奔。

他飞步窜出小巷,奔向傍边小树林。

身后只有警官张富在追击,但相聚二三十米,鞭长莫及了。

当时天黑,让林博文逃进树林,想要抓他就难了。

眼见抓捕就要失败!

关键时刻,已经55岁的洪旭队长,毅然冲到了第一线。

林博文连续打倒2名警员以后,距离林最近的警察就是洪旭队长自己。

他不顾一切,亲自持手枪对准林博文连续射击。

呯,一发子弹击中林博文,他顿时摔倒。

让洪旭队长没想到的是,林博文穿着从美国搞来的新式防弹。

这一枪本来会致命,却没有射穿防弹衣,只打断了林博文一根肋骨。

林博文跌倒后,立即抬手用四五手枪还击。

要说林博文的枪法真是不错,这一枪准确击中了洪旭队长的左胸。

这就轮到洪旭队长倒霉了,他根本没有穿防弹衣。

这发子弹穿透了他的左胸,伤势极为严重。

中弹后,洪旭队长跌倒失去知觉。

这边,林博文挣扎着爬起来,带着受伤的肋骨,继续奔跑。

前后不超过1分钟时间。

不要小瞧这短短的1分钟,是非常关键的。

周边警员听到枪声后,纷纷狂奔到这里。

此时,林博文正在朝着小树林飞奔,已经迟了。

包括张富在内的三四名警员,一起对准林博文开枪。

呯呯呯!一发子弹准确击中林博文的膝盖。

林博文在奔跑中跌倒,倒卧在电线杆旁,四五手枪跌落路边,不知去向。

这种情况下,林博文似乎应该弃械投降了。

谁知道,一心求死的林博文,用剩下的左轮手枪还击,很快打光了余下的子弹。

几名警员见状,立即连续射击。

呯呯呯,林博文先是下腹部中弹,接着颈部中弹,都是重伤。

此时,他的左轮手枪已经没有子弹了。

见无法抵抗,悍匪林博文取出一枚手雷,就要拉响自爆。

万幸的是,受伤过重,林博文还没来得及拉响,就昏迷了过去,手榴弹丢在一旁。

警方立即将林博文和洪旭队长,送到荣民总医院台中分院急诊室抢救。

送到医院时,林博文身中3枪,还断了肋骨。

不过,他的命很大。

击中颈部的子弹,只打断了静脉,没有伤及动脉,不致命;下腹部中的一枪,把小肠打穿了3个孔,也不致命。

至于膝盖的那枪,更是不要紧了。

不过,颈部中弹后,林博文呼吸困难,似乎就要断气。

医生见他危急,急忙替他插管抢救。

谁知道,一心求死的林博文很平静,缓缓将管子扯掉,还说:先生,拜托,免睬我(台语,医生,拜托,别理我)。

出于人道主义,医生给他注射麻醉药,然后推入手术室缝合他的内颈静脉,并治疗下腹和小腿枪伤。

手术很成功,加上林博文年轻,生命力顽强,手术后已无生命危险。

而洪旭队长对没这么好运了。

他被射中1发四五手枪子弹,这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制M1911的台湾版。

这种11.43毫米子弹,威力非常巨大。子弹射入胸肺发生翻滚,挫伤了动脉,卡在颈椎部位。

内出血极为严重,洪旭队长根本没有坚持到医院,在救护车就因失血性休克殉职。

洪旭队长的殉职,是国府迁台后警界殉职的最高警官。

抓捕区区1个林博文,警方付出了1死1伤的代价。

这边,抓捕林博文几个喽啰,警方也遭遇激烈枪战。

混战中,警方机动组长陈坤湖左眼中弹(导致失明)、刑警黄上文臀部中弹、陈文彰拇指中弹,受伤3人,好在没有出人命。

总之,抓捕林博文团伙区区几个人,警方付出了1死4伤的代价。

什么叫做悍匪?这就是!

洪旭队长殉职后,台湾媒体不依不饶,追究为什么他没有穿防弹衣。警方解释,是防弹衣数量不足,洪旭队长将自己的防弹衣脱下给了普通警员。

反而,言论自由地区,记者不是这么容易对付的。

很快,记者揭露根据警方预算,一线重案警员的防弹衣充足,应该不存在缺少防弹衣的情况。

见遮掩不过去了,台湾警方才承认:现有的防弹衣过于老旧,已经不能防弹。行动之前,警方确实经济采购了一批防弹衣准备更新,但厂商交货后发现避弹效果不佳,根本无法使用,主管机关已没收厂商保证金。

这样一来,洪旭队长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,防弹衣就不足。

洪旭队长觉得自己年龄大了,出于爱护年轻警员考虑,把自己防弹衣让给了一个20多岁的警察。

说白了,洪旭队长也很伟大。

林博文被捕以后,等待他的肯定是死刑。

他被移送中区警备司令部,预计活不过半年。

林博文被捕后,已经六十多岁的外婆哭的死去活来。

而林博文的母亲,也不顾一切的跑到台中,每周都来见儿子。

每次外婆和母亲同林博文见面,两个女人都哭的泣不成声。

此时的林博文倒也不再仇恨母亲,反而宽慰两个女人:没事了,我最多是无期徒刑了,你们不要哭。

他还说:你们放心,我这次出去一定会改邪归正,老实找份工作。我在里面学习水电呢,准备做水电工。

其实,林博文比谁都清楚,他杀了这么多人,肯定死路一条。

果然一审中,林博文被判处死刑。

被捕4个月后,3月21日军事法庭宣判:林博文拥枪自重,目无法纪,胆大妄为,肆意残杀执勤警察,手段凶狠残暴,实已严重危害社会治安,威胁他人生命安全,恶性重大,罪无可赦,为彰法纪,应处以极刑,以昭炯戒。

根据常规,林博文会在1个月内被处决。

此时的林博文倒也不怕死,只是看不得外婆和母亲的眼泪。

他多次对看守说:长官!帮帮忙,看能不能向上面反应一下,早点让我走!我死了,我外婆和妈妈就不会这样跑来跑去了,还要替我上诉。

因林博文的特殊身份,台湾媒体大肆报道。

甚至,美国媒体也连篇追踪这个美国军人的弃儿,还刊登了他的照片。

坊间传说,林博文被判处死刑后,曾经收到一封信,是他从没见过面的父亲写来的。

他的父亲在信中表示忏悔,懊悔当年对林博文母亲的负情和背叛。

其实,在入伍之前,这个男人在老家已经有白人女友,早就定了婚约。

他只把台湾的事情,当做一次艳遇而已。

退伍以后,林博文的父亲回家和白人女友结婚,过起平淡的生活,成为虔诚的基督徒,还是当地有口皆碑的善人。

他并不知道,分手时林博文的母亲已经怀孕。

林博文的父亲表示,如果林博文愿意宽恕他,他立即飞到台湾和儿子见面。

对于父亲的要求,林博文回信只写了一句话:也许你的耶稣基督会宽恕你,但是我不会!

4月12日凌晨,年仅21岁的林博文被押赴刑场,由宪兵执行枪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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